设备管理

XX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编辑:将军 来源:装备保障管理网 2017-12-08 我要评论 浏览量:

XX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使整个生产系统及特定设备保持有效运作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和其

XX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XX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使整个生产系统及特定设备保持有效运作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和其他相关用水、电力、空压机等设备。
    
第二条  请购与订购
    
(一)新生产设备的请购、统筹,由工务科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或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二)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工务科保修组提出请购单。
    
(三)采购单位接到经总经理核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收货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等。
   
 第三条  进厂验收
    
供应厂商设备进厂后,由工务科点收,然后先依设备需求规划书内验收规定或依照规格表逐项检查,并会同使用单位试月;合格后由公务科、使用单位会签收货。进厂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工务科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第四条  建卡编号
    
设备完成验收后,工务科将资料编入“设备总览表”内,建立“机器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存档。
    
第五条  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一)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二)使用单位负责“机器设备日常检查表”内的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三)一级维护保养系指设备的日常检查、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
    
(四)消耗品的更换与简易零件的修理,由使用单位记录于“机器设备日常检查表”,复印一份送工务科后方能生效。
    
第六条  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一)工务科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作记录。
    
(二)工务科每年制订“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定期保养并记录于“定期保养实施记录”。
    
(三)除二级维护保养外,设备重点部位依“年度定期检查表”进行例行检查。
    
(四)二级修理是指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人员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由制造科提出“维护申请单”请求修理。
    
第七条  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一)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是指要送厂外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二)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工务科提出申请单,经核准后送修,并做记录。
    
(三)工务科根据核准的申请单,将设备送修或委派厂商至厂内保养修理。
   
 第八条  预防保养
    
(一)预防保养活动可分为: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查、调整、清扫等。
    
巡回检查:保养组的检查。    
    
定期调整:调整、换油、零件更换等。   
    
预防修理:发现异常的修理。    
    
更新修理:修理修复。    
    
(二)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制订“设备   维护保养规定表”。   
 
(三)主要的生产设备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工务科应    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中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建立备品库存,除记录于“备品一览表”外,还需以“备品管理卡”管理备品安全存量,以作为领用及入库记录。每次更换时需做“保养记录卡”记录。安全存量设定的原则,则应以零件采购日常周期等因素而定。
    
第九条  暂停或停止使用设备的维护保养
    
暂停使用或停止使用的生产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挂上“本机暂停使用”或“本机停止使用”的标示牌。
    
(一)暂停使用一个月以上的生产设备,依“暂停使用生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保养表”,每月由工务科保养组检查一次,做好维护记录,确保生产设备随时可供使用。
    
(二)停止使用的生产设备,使用单位可依设备实际状况提出检查报告后呈报上级,决定是否可移作他用、出售或报废。
   
 第十条  设备检查
    
(一)设备检查可分为:  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及年度检查。
    
工务科视设备的重要程度及安全性能的需要,于定期维护保养计划中制订日、月或年的保养周期。
    
工务科视设备保养检查项目的需要,建立日、月、年共同检查项目的“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表”。
    
(二)检查表单的制作:检查项目依照“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表”填写。
   
 “机器设备日常点检表”由设备使用单位制作。  “月度检查表”、“年度定期检查表”由工务科制作。
    
(三)检查的实施:  日常检查的实施,由操作者每日作业前依照“设备日常检查表”的检查项目,实施检查并做记录。
   
月度检查的实施,由操作者依照“设备月度检查表”的检查项目,实施检查并做记录。
    
年度检查的实施,由工务科依照“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排定的日程及“年度定期检查表”的检查项目,实施检查并记录于“年度定期检查表”。
    
第十一条  报废
    
设备损坏或不能继续使用,由原使用单位提出“财产报废申请单”,呈请工务科审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
    
第十二条  移转
    
设备移转使用时,原单位须填写“财产移转申请单”,送接收单位签章,转呈工务科核准后生效,并知会财务科修改财产登记资料。
 
第十三条  销账
 
报废的设备由工务科登入“机器设备卡”销账,并知会财务科于财产明细表中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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